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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3 摩訶止觀

九、 摩訶止觀

二十卷(十卷各分上下)。大藏第四十六册(一—一四○)。隋·天台智者大師説,門人灌頂記。

章安記曰:止觀明静,前代未聞;智者大師,隋·開皇十四年四月二十六日,於荆州玉泉寺,一夏敷揚,二時慈霔,雖樂説不窮,纔至見境,法輪停轉,後分弗宣。此之止觀,天台智者説己心中所行法門。

天台傳南嶽三種止觀:一、 漸次(即釋禪波羅密次第法門),二、 不定(即六妙門),三、 圓頓(即今摩訶止觀)。皆是大乘,俱緣實相,同名止觀。漸則初淺後深,如彼梯隥;不定、前後更互,如金剛寶,置之日中;圓頓、初後不二,如通者騰空。爲三根性,説三法門。

今圓頓者:初緣實相,造境即中,無不真實。繋緣法界,一念法界;一色一香,無非中道。己界及佛界、衆生界亦然。陰入皆如,無苦可捨;無明塵勞即是菩提,無集可斷;邊邪皆中正,無道可修;生死即涅槃,無滅可證。無苦無集,故無世間;無道無滅,故無出世間。純一實相;實相外,更無别法。

法性寂然名止,寂而常照名觀。雖言初後,無二無别,是名圓頓止觀。

此菩薩:聞圓法,起圓信,立圓行,住圓位,以圓功德而自莊嚴,以圓力用建立衆生。

大經云:雪山有草,名曰忍辱,牛若食者,即得醍醐。又云:譬如有人在大海浴,當知已用諸河之水。

當知:止觀,諸佛之師。以法常故,諸佛亦常。樂、我、浄等,亦復如是。

開章爲十:一、 大意,二、 釋名,三、 體相,四、 攝法,五、 偏圓,六、 方便,七、 正觀,八、 果報,九、 起教,一○、 旨歸。

〔一、 釋大意〕 囊括始終,冠戴初後。今撮爲五,謂:發大心、修大行、感大果、裂大網、歸大處。

  • ㈠ 發大心者:約十種發心以簡非;發菩提心,即是觀;邪僻心息,即是止;約四諦、四弘、六即、以顯是。
  • ㈡ 修大行者:勸進四種三昧,入菩薩位:一 常坐,二 常行,三 半行半坐,四 非行非坐。
  • ㈢ 感大果者:若行順中道,即有勝妙果報;設未出分段,所獲花報,亦異七種方便,況真果報耶?此義在後第八重中,當廣分别。
  • ㈣ 裂大網者:若人善用止觀觀心,則内慧明了,通達漸頓諸教;如破微塵,出大千經卷;恒沙佛法,一心中曉。此義,至第九重當廣説;攝法中亦略示。
  • ㈤ 歸大處者:自向三德,引他同入三德,故名旨歸,入秘密藏,至第十重中當廣説也。

記曰:此五略,祇是十廣,初五章,祇是發菩提心一意耳;方便、正觀,祇是四三昧耳;果報一章,祇明違順,違即二邊果報,順即勝妙果報。起教一章,轉其自心,利益於他:或作佛身,施權實;或作九界像,對揚漸頓,轉漸頓,弘通漸頓。旨歸章,祇是同歸大處秘藏中。故知略廣意同也。

〔二、 釋止觀名〕 略有四:㈠ 相待,㈡ 絶待,㈢ 會異,㈣ 通三德。

  • ㈠ 相待者:止觀各三義,止三義者:息義,停義,對不止止義。觀三義者:貫穿義,觀達義,對不觀觀義。
  • ㈡ 絶待者:横破竪破上三止觀,則不可説;有因緣故,亦可得説。以六即望之,初心無所失,聖境無所濫。
  • ㈢ 會異者:會諸經論異名。
  • ㈣ 通三德者:以三德共通兩字,又三德各通兩字。

〔三、 釋止觀體相〕 爲四:㈠ 教相,㈡ 眼智,㈢ 境界,㈣ 得失。

  • ㈠ 教相者:止觀名教,通於凡聖;不可尋通名,求於别體,故用相簡之;簡前三教,顯圓頓教止觀體也。
  • ㈡ 眼智者:止觀爲因,智眼爲果;用不思議眼智,得圓頓止觀體也。
  • ㈢ 境界者:若得能顯眼智中意,無俟所顯諦境之説,爲未解者,更此一科。夫信行尚多聞,因此分别以會圓妙;法行宗深觀,緣此思惟以見正境耳。
  • ㈣ 得失者:失即思議,得即不思議也。

〔四、 明止觀總持,徧收諸法〕 ㈠ 攝一切理,㈡ 攝一切惑,㈢ 攝一切智,㈣ 攝一切行,㈤ 攝一切位,㈥ 攝一切教。

〔五、 明偏圓者,簡偏就圓〕 ㈠ 明大小,㈡ 明半滿,㈢ 明偏圓,㈣ 明漸頓,㈤ 明權實。

〔六、 明方便〕 謂善巧修行,以微少善根,能令無量行成解發,入菩薩位。圓教以假名五品觀行等位,去真猶遠,名遠方便;六根清浄,相似鄰真,名近方便。今就五品之前,假名位中,復論遠近:二十五法爲遠方便,十種境界爲近方便。横豎該羅,十觀具足,成觀行位,能發真似。

今釋遠方便,略爲五:㈠ 具五緣,㈡ 訶五欲,㈢ 棄五蓋,㈣ 調五事,㈤ 行五法。具五緣者:

一 持戒清浄,二 衣食具足,三 閒居静處,四 息諸緣務,五 得善知識。訶五欲者,謂色、聲、香、味、觸。棄五蓋者,謂貪欲、瞋恚、睡眠、掉悔、疑。調五事者,謂食、眠、身、息、心。行五法者,謂欲、精進、念、巧慧、一心。——已上俱有事解理解。

〔七、 明正修止觀者〕 前六重,依修多羅以開妙解,今依妙解以立正行,膏明相賴,目足更資;行解既勤,三障、四魔,紛然競作,重昏巨散,翳動定明,不可隨,不可畏。隨之、將人向惡道;畏之,妨修正法,當以觀觀昏,即昏而朗,以止止散,即散而寂,如豬揩金山,衆流入海,薪熾於火,風益求羅耳。

開止觀爲十:一、 陰界入,二、 煩惱,三、 病患,四、 業相,五、 魔事,六、 禪定,七、 諸見,八、 增上慢,九、 二乘,一○、 菩薩。

此十境,通能覆障,始自凡夫正報,終至聖人方便,陰入一境,常自現前,恒得爲觀;餘九境,發可爲觀,不發,何所觀?又,八境去正道遠,深加防護,得歸正轍;二境去正道近,至此位時,不慮無觀,薄修即證。又若不解諸境互發,大起疑網,如在歧道,不知所從;先若聞之,恣其變怪,心安若空。

一、 觀陰界入境者:五陰、十二入、十八界也。界内外一切陰入,皆由心起。佛告比丘:一法攝一切法,所謂心是。心是惑本,若欲觀察,須伐其根,如灸病得穴。今當去丈就尺,去尺就寸,置色等四陰,但觀識陰;識陰者,心是也。

觀心具十法門:㈠ 觀不思議境,㈡ 起慈悲心,㈢ 巧安止觀,㈣ 破法徧,㈤ 識通塞,㈥ 修道品,㈦ 對治助開,㈧ 知次位,㈨ 能安忍,一○ 無法愛。此十重觀法,横豎收束,微妙精巧,初則簡境真僞,中則正助相添,後則安忍無著;意圖法巧,該括周備,規矩初心,將送行者,到彼薩雲(即薩婆若);非闇證禪師、誦文法師,所能知也。

  • ㈠ 觀心是不可思議境者:若無心則已;介爾有心,即具三千,亦不言一心在前,一切法在後;亦不言一切法在前,一心在後。若從一心生一切法者,此則是縱;若心一時含一切法者,此則是横;縱亦不可,横亦不可;祇心是一切法,一切法是心,故非縱非横,非一非異;玄妙深絶,非識所識,非言所言,所以稱爲不可思議也。此不可思議境,何法不收?此境發智,何智不發?依此境發誓願,乃至無法愛,何誓不具、何行不滿足耶?説時次第,行時、一心中具一切心。
  • ㈡ 發真正菩提心者:既深識不思議境,知一苦一切苦,自悲悲他,發兩誓願:衆生無邊誓願度,煩惱無盡誓願斷。又識不可思議心,一樂一切樂,我及衆生,昔雖求樂,不知樂因,今方始解,故起大慈,興兩誓願:法門無量誓願學,佛道無上誓願成。
  • ㈢ 善巧安心止觀者:善以止觀安於法性也。隨根、隨病、廻轉、自行、化他、有六十四番安心法等。
  • ㈣ 破法徧者:不思議一境一切境,一心一切心,横豎諸法,悉趣於心;破心故,一切皆破,故言徧也。是中、先約空無生門,以次第破顯圓頓破,然後以一門破,例餘門破。文廣、義深,須細尋之。
  • ㈤ 識通塞者:破塞存通,如除膜養珠,破賊護將。
  • ㈥ 明道品調適者:由圓三十七品,入圓三解脱門。
  • ㈦ 助道對治者:以根鈍故,不能即開三解脱門;以遮重故,牽破觀心;爲是義故,應須治道,對破遮障。於助六度,但作一事解,不能助道;當觀此助不思議,攝一切法。
  • ㈧ 明次位者:夫真似二位,有解脱知見,朱紫分明,終不謬謂未得謂得,豈有凡夫造心,即言上聖,此非增上慢,推與誰乎?次明從五悔登隨喜品,乃至十信、四十二位、究竟妙覺,無有叨濫,名知次位。
  • ㈨ 安忍者:若名利、眷屬、從外來破,憶此三術,囓齒忍耐,雖千萬請,確乎難拔,讓哉,隱哉,去哉。若煩惱業定見慢等,從内來破者,亦憶三術,即空、即假、即中。
  • 一○ 無法愛者:行上九事,過内外障,應得入真,而不入者,以法愛住著而不得前;若破法愛,入三解脱,發真中道,所有慧身,不由他悟,自然流入薩婆若海。

是十種法,名大乘觀;學是觀者,名摩訶衍。行住坐卧,語作、見色、聞聲、嗅香、嘗味、覺觸、知法,一切緣中,皆可修之。 二、 觀煩惱境,乃至第七觀諸見境,各爲四意,各論十乘,具如全帙。後三境不説,後三大章亦不説。

——以上摩訶止觀大意,全録知津。

註釋十六種

① 〔摩訶止觀科文〕

五卷。卍續藏第四十三册(二五四—三一六)。唐·天台沙門湛然述。

法華三大部科文十六卷:㈠ 法華玄義科,㈡ 法華文句科,㈢ 即摩訶止觀科。十六卷中之後五卷(一二—一六)。

古本止觀、輔行别刊,須以此科對閲止觀正文及輔行解釋,方能了了。

② 〔止觀輔行傳弘決〕

四十卷。大藏第四十六册(一四一—四四六)。唐·毘陵沙門湛然述。

述此緣起,凡有十意:㈠ 爲知有師承,非任胸臆,異師心故;㈡ 爲曾師承者,而棄根本,隨末見故;㈢ 爲後代展轉,隨生異解,失本依故;㈣ 爲信宗好習,餘方無師可禀承故;㈤ 爲義觀俱習,好憑教者,行解備故;㈥ 爲點示關節,廣略起盡宗要文故;㈦ 爲建立師解,使不淪墜,益來世故;㈧ 爲自資觀解,以防謬誤,易尋討故;㈨ 爲呈露所解,恐有迷忘,求删削故;一○ 爲隨順佛旨,運大悲心,利他行故。

輔行中所引古籍,尚是唐時舊本,可以爲校勘輯佚之用,遂與一切經音義等同爲學者注意,在清末曾流行一時。輔行之行,與解對、傳弘二字連讀;決猶要決,猶決擇,其義不一。或稱輔行記,乃略名,見普門子序,或稱弘決,則俗稱,非本義也。

輔行記爲註疏體,注釋音義之外,兼及古德遺書,故所引外學之書,自經部小學外,並有子史集部,其範圍更廣於衆經音義。

楊嘉有輔行記校注,見墨香簃叢編。

日本訪書志有「弘決外典鈔」四卷,鈔於宋太宗淳化二年(九九一),其本甚古。「外典鈔」三字,切當不易;惟「弘決」二字非本義,頗嫌割裂,若名「輔行記外典鈔」,則大善矣。一九二七年,德富蘇峰氏有影印本行世,可見此書之時髦也。

——以上節録中國佛教史籍概論,陳援菴著。讀此可知世之學者善用佛典之一斑。(後之注「史籍概論」或「史論」者,即此書也。)

③ 〔止觀輔行搜要記〕

十卷。卍續藏第九十九册(一一一—二三○)。唐·天台沙門湛然,於佛壟述。

④ 〔止觀記中異義〕

一卷。卍續藏第九十九册(一○九—一一○)。唐·道邃和尚説,天台弟子乾淑記。

日僧乾淑,創此私義,託邃和尚以行之耳。邃師親受止觀於荆溪,無緣輒創此説也。四明十不二門指要鈔中之言,斥乾淑、奉先耳。佛祖統紀中辨之。

⑤ 〔摩訶止觀輔行助覽〕

四卷。卍續藏第九十九册(二三一—二八三)。宋·丹丘沙門有嚴述。

⑥ 〔摩訶止觀輔行讀教記〕

六卷。卍續藏第四十三册(三九九—四三五)。宋·天台沙門法照撰。

即法華三大部讀教記二十卷中之後六卷(一五—二○)。

⑦ 〔摩訶止觀輔行補注〕

四卷。卍續藏第四十四册(一六七—二六四)。宋·永嘉沙門從義撰。

即天台三大部補注十四卷中之後四卷(一一—一四)。

⑧ 〔止觀義例〕

二卷。大藏第四十六册(四四七—四五八)。唐·天台沙門湛然述。

第一所傳部别例,第二所依正教例,第三依正消釋例,第四大章總别例,第五心境釋疑例,第六解行相資例,第七喻疑顯正例。——此義例,有下列註釋:

一 〔止觀義例科〕

一卷。卍續藏第九十九册(三八七—四○二)。宋·沙門從義科。

二 〔止觀義例纂要〕

六卷。卍續藏第九十九册(二八四—三八六)。宋·永嘉沙門從義撰。

三 〔止觀義例隨釋〕

六卷。卍續藏第九十九册(四○二—四八六)。宋·永嘉沙門處元述。

——止觀義例註釋竟。

⑨ 〔止觀大意〕

一卷。大藏第四十六册(四五九—四六一)。唐·天台沙門湛然述。謹録全文如下:

因員外李華欲知止觀大意,略撮綱要。

略述教觀門户大概:

今家教門,以龍樹爲始祖,慧文但列内觀視聽而已,洎乎南岳、天台,復因法華三昧,發陀羅尼,開拓義門,觀法周備,消釋諸經,皆以五重,玄解十義,融通觀法,乃用五科方便,十乘軌行。

言五重者,一切經前,五義玄釋,名通義異,以總冠别,謂:釋名、出體、明宗、辨用、判教。

自法華前,諸教未合,五重皆粗,來至法華,名等俱妙,廣如玄文十卷委釋。

言十義者:

  • 一、 先明道理寂絶亡離不可思議,於一寂理,不分而分,離開諸諦,謂:四四諦,七二諦,五三諦等,若開,若合,權實道理,冷然可見。
  • 二、 能詮教門,綱格槃峙,包括秘露,謂:漸、頓、不定、秘密、藏、通、别、圓,得此八意,一代聲教,化道可知。
  • 三、 經論矛盾言義相乖,不可以情通,不可以博解,古來執諍,連代不休。今用四悉檀意,無滯不融,拔擲自在。
  • 四、 巧破執著,善用諸句,能破著心,如所破惑,單複具足,無言窮逐。
  • 五、 結正法門,對當行位,使依教修有方便,依行證有階差,賢聖不濫,免增上慢。
  • 六、 隨以一句,縱横無碍,而綸緒次第,宛然成章。
  • 七、 開章科段,鉤鎖相承,決疏文勢生起冠帶。
  • 八、 帖釋經文,須義順理當。
  • 九、 翻譯方言,令名義不壅。
  • 一○、 一一句下,理觀消通,觀與經合,印心成行,非數他寶。若釋法華,彌須曉了權實本迹,方可立行,此經獨得稱妙,方可依此以立觀意。

言五方便及十乘軌行者: 如圓頓止觀,全依法華。圓頓止觀,即法華三昧之異名耳。若欲修此圓頓三昧,具圓十乘,方名圓行。方便品,法文雖略,譬喻品,大車喻足。

然、止觀十卷,大分爲二:初之二卷,略釋綱紀;後之八卷,廣明行相。

初、略明中,又開爲五,謂:發圓心,修圓行,感圓果,起八教,歸三德。

一、 發圓心,在第一卷,謂約四弘、四諦、六即,以簡偏圓發心之相,四弘是能發之誓,四諦是所依之境,六即是所歷之位。誓若無境,名爲狂願;境不辨位,凡聖不分。言依境發誓者,謂:衆生無邊誓願度,依苦諦境;煩惱無盡誓願斷,依集諦境;法門無量誓願知,依道諦境;佛道無上誓願成,依滅諦境。涅槃中,四諦開爲四重,故使弘誓亦有四番。今簡偏從圓,以此圓四願,融前三願,無非法界,故依法界起於妙願,初心遍攝觀惑法界,遍習佛法三身等證。

已發圓心,未知圓心爲初心是,爲後心是?爲初即後,爲初異後?若初非後是,若初心異後,俱非圓融,故辨六即而判是非。謂:理即,名字即,觀行即,相似即,分真即,究竟即。即故、初後俱是,六故,初後不濫;理同故即,事異故六。凡諸經中有即名者,如生死即涅槃之流,皆以六位甄之,使始終理同,而初後無濫。

二、 修圓行等四文,並在第二卷中。

㈠ 圓行者:謂四種三昧,遍攝衆行,若無勝行,勝果難階。一 常坐,出文殊問、文殊説、兩般若經,亦名一行三昧,唯專念法界故也。以九十日爲一期。二 常行,出般舟三昧經,亦名佛立三昧。三昧成時,見十方佛在空中立。亦以九十日爲一期。三 半行半坐,出法華、方等二經。法華三七日爲一期,方等不限時節。四 非行非坐,亦名隨自意,意起即觀故也。方法出請觀音等諸大乘經,通於四儀,及諸作務、公私怱遽,亦可修也。

是四三昧,行異、理同,是故同用十乘之法。

三、 感圓果者:由諸行故,得入圓位,近入初住,名無生忍,遠期妙覺,名寂滅忍。初住功能,具如華嚴歎初住文,即其相也。豈可造次自謂證真?乃至妙覺,廣如經説。

四、 起八教者:既入位已,八相成道,現十界身,能隨順物機,用三藏等四,及漸等四,五時利物,一代始終。

五、 歸三德者:機緣息已,宜歸三德。三德者何?謂秘密藏,故涅槃云:安置諸子秘密藏中,我亦不久自住其中。

次、第三卷已去,廣釋行相,開演前五,令易行故,謂:釋止觀名,辨止觀體,明體攝法,判法偏圓,此四並在第三卷中。

次爲正修作前方便,並在第四卷中,謂二十五法,總爲五科。

  • ㈠ 具五緣:一 衣食具足,離希望緣故;二 持戒清浄,離惡道因故;三 閑居静處,離憒閙事故;四 息諸緣務,棄猥雜業故;五 須善知識,有諮疑地故。文中各有事理二具。
  • ㈡ 訶五欲,謂:色、聲、香、味、觸,正報、依報,各具此五,並能生於行者須欲心故,故須訶滅。文中自有事理二訶。
  • ㈢ 棄五蓋者:緣具、無欲、方堪入觀、觀未相應、五法覆心,謂:貪欲、瞋恚、睡眠、掉悔、狐疑、由觀所起,倍異於常,損於寂照,覺已、須棄。文中各有事理二棄。
  • ㈣ 調五事者,蓋去、不入,當是身等五法不調,謂:身、息、心三,定内各調,令身無寬急,息無澀滑,心無浮沉,眠、食二法,定外各調,眠應不節不恣,食使不饑不飽。
  • ㈤ 行五法者,四科雖具,必須此五,方成行首。一 樂欲,須希慕故;二 專念,須憶持故;三 精進,須相續故;四 巧慧,須廻轉故;五 一心,無他求故。

具此方便,正觀可獲。

正觀者何?所謂十法。若無此十,名壞驢車。又此十法雖俱圓常,圓人復有三根不等,上根唯一法,中根二或七,下根方具十。

一、 上根一法者:謂觀不思議境。境爲所觀,觀爲能觀。所觀者何?謂:陰、界、入,不出色、心。色從心造,全體是心,故經云:三界無别法,唯是一心作。此之能造,具足諸法,若漏、無漏、非漏非無漏等,若因、若果、非因非果等。故經云:心、佛、及衆生,是三無差别。衆生理具,諸佛已成,成之與理,莫不性等,謂:一一心中一切心,一一塵中一切塵,一一心中一切塵,一一塵中一切心,一一塵中一切刹,一切刹塵亦復然,諸法諸塵諸刹身,其體宛然無自性,無性本來隨物變,所以相入事恒分,故我身心刹塵徧,諸佛衆生亦復然。一一身土體恒同,何妨心佛衆生異,異故分於染浄緣,緣體本空空不空,三諦三觀三非三,三一一三無所寄,諦觀名别體復同,是故能所二非二(三觀名義,在瓔珞等經。三諦名義,在仁王等經。)如是觀時,名觀心性。隨緣不變故爲性,不變隨緣故爲心。故涅槃經云:能觀心性,名爲上定。上定者,名第一義,第一義者,名爲佛性,佛性者,名毘盧遮那,此遮那性,具三佛性,遮那徧故,三佛亦遍,故知三佛唯一刹那,三佛徧故,刹那則徧,如是觀者,名觀煩惱,名觀法身,此觀法身,是觀三身,是觀刹那,是觀海藏,是觀真如,是觀實相,是觀衆生,是觀己身,是觀虚空,是觀中道。故此妙境,爲諸法本;故此妙觀,是諸行源。如是方離偏小邪外,所以居在十法之首。上根一觀,横豎該攝,便識無相,衆相宛然,即破無明,登於初住。若内外凡。故喻云:其車高廣。乃至道場。中根未曉,更修下法。

二、 起慈悲心者:觀境不悟,須加發心。此人無始已起弘誓,故云:發僧那於始心,終大悲以赴難。僧那者,弘誓也,赴難者,入惡也。今由觀境不契於理,重須發誓,於静心中思惟彼我,鯁痛自他,無量刼來沈廻生死,縱發小智,迷菩提心,我今雖知行由未備,故重發誓言:衆生無邊誓願度,生死即涅槃故。煩惱無數誓願斷,煩惱即菩提故。法門無盡誓願知,即惑成智故。佛道無上誓願成,即生成滅故。作此思惟,豁然大悟,冥所照境,入凡聖位。故喻云:張設幰蓋等。若不入者,由心不安。

三、 安心者:先總、次别。所言總者:以法界爲所安,以寂照爲能安。若知煩惱及以生死本性清浄,名之爲寂;本性如空,名之爲照。此煩惱生死,復名法界,即此法界,體用互顯,體是所安之法界,用是能安之寂照,體名平等法身,亦具三德,用名般若、解脱,亦具三德,體用不二,三德理均,冰水、藤蛇、喻意可識。

所言别者:雖復安之,强暗、彌散,良由無始習性不同,故今順性逐而安之,謂:宜聽、宜思、宜寂、宜照,隨樂,隨治,隨第一義。何以故?有因寂照而善根增長,有不增長;有因寂照煩惱破壞,或有不破,見理亦然。或聞思廻轉,或聞思相資,未可卒具,細尋方曉。故喻云:安置丹枕。即車内枕也。若不入者,由破法不徧。

四、 破法徧者:衆教諸門,大各有四,乃至八萬四千不同,莫不並以無生爲首。今且從初,於無生門,徧破諸惑,復以無生,度入餘門,縱横俱破,令識體徧。故喻云:其疾如風。此門最廣,不可即具。若不入者,應尋通塞。

五、 識通塞者:雖知生死煩惱爲塞,菩提涅槃爲通,復應須識:於通起塞,此塞須破;於塞得通,此通須護。如將爲賊,此賊豈存?若賊爲將,此將豈破?節節檢校,無令生著。著故名塞,破塞存通,非唯一轍。有心皆爾。念念常須檢校通塞。故喻云:安置丹枕,即車外枕也。若不入者,由道品不均。

六、 道品調適者,約門徧破,於理又昧,應須七科次第調試。若不爾者,此之道品,爲誰施設?以破徧門,雖觀陰境,陰上未分念處名故,況有六科展轉調停?故用此門檢校銓擇,謂:念處、正勤、如意、根、力、七覺,八道。初、念處者:謂身、受、心、法四法,並於法性心中,三諦推檢。初、觀身者:身是色法,觀法性色,一色一切色,一切色一色,雙照一一切,雙非一一切,能所、三一、具如前文妙境中説。受等三法,例前可知。餘之六科,不可具委。故喻云:有大白牛等。

以上六門,名爲正行。若不悟者,良由事惡助覆理善。

七、 助道對治者,涅槃云:衆生煩惱非一種,佛説無量對治門。夫不信有對治之人,當知此人未曉正行。若識己身正行未辦,良由事惡助於理惡,共蔽理善,令不現前,理善者,法界常住。事善者,事施等六。理惡者,微細無明。事惡者,謂六重蔽。由修止觀,此六現起,慳貪、破戒、瞋恚、懈怠、亂想、愚痴,具此六惡,而云内有勝法,或云常自相應。若相應者,即同法身,應無方所,説必稱機,若暫相應,復起惡者,都無此理,則與成佛還作衆生爲妨,若言曾契,妨亦如之,若言知理不妨惡者,亦應知富免貧,知藥免病,事惡若去,理善易明,仍請聖加助我顯理。若爾,但觀惡即是道,豈有惡能蔽理?此義不然,若惡已成道,道即法身,法身未契,由即觀微故,先修事度,以治事惡,事惡傾已,理善可生。故修觀者,須以事惡檢,以六即判。理善明竟,事惡必亡。須知理明位在何許,乃以小助大,以偏助圓,況復更有轉治、兼治、具治、第一義治等,非可卒盡。故喻云:又多僕從,而侍衞之,若無僕從,傾覆何疑。

中根用觀,極至於此。

八、 知次位者:下根障重,非唯正助不明,却生上慢,謂已均佛,未得謂得,未證謂證,須知次位,使朱紫不濫。夫,小大真似,非證不明,故三世諸佛,皆明諸位,若未證得而謂證得,非唯失位,却墮泥犂,故小乘經中,四禪比丘,謂爲四果;大乘經中,魔與菩薩授跋致記,若生取著,必同魔屬,尚失人天,何關至道?故大小經論,咸明次位。又説深位勝妙功德,引接始行,令欣慕故。又有樂聞長遠之位,生增上信,立難行行,破大煩惱,見第一義,故喻云:遊於四方。喻住等四。

雖知次位,不忍違順,須明安忍。

九、 安忍者:圓頓行人,初入外凡,外招名利,内動宿障,宿障縱薄,名利彌至,爲衆圍繞,廢損自行,因兹破敗,豈能進道?外人視之,猶謂大聖,如樹抱蝎,表似内虚。唯當自勉,不爲所動,得入内凡,名爲似位。若專住似位,名爲法愛。

一○、 離法愛者:已得相似,六根互用,已破兩惑,永無墜苦,愛此似位,名爲頂墮,不同小乘退爲五逆,以内外凡位諸教别故。若修離愛,進入銅輪,名爲十住,分身百界,一多相即,身土既爾,己他亦然,十身利生,四土攝物。初住功德,具如華嚴賢首品廣明。

此上,從五卷初,盡第七卷末。明正修行,始從初心,終至初住。

從第八卷去,明觀陰後,更發宿習,用觀觀習。若用上來十種觀法,未得入位,必發宿習,謂:煩惱、病患、業相、魔事,並在第八卷中。禪境,在第九卷中。見境,在第十卷中。

餘有上慢、兩教二乘,三教菩薩,時逼夏終,故略不説。以前諸文可比知故。

宿習若起,不可不識,先若知之,恣其變怪。

如此諸境,發又不定,隨過去世,若近、若熟,此世現前。文中一往且從次第。

凡有所起,但以寂照而止觀之,令等法界,一相無相,無不皆用十乘觀法。

初、言煩惱發者:謂無始已來,積集重惑,今因用觀,此惑過常,不可控制。

言病患者:由觀陰惑,激動四大。識其元由,宜用何治,或内觀力,或術、或醫,然後用觀。

言業相者:有漏之業,或已受報,不復更發,或未受報,於静心中,忽然俱發,發相雖多,不出蔽度,各有六相,或因止生,或因觀生。

言魔事者:由觀諸境,惑雖未破,天魔猶恐出境,空其宫殿,化其民屬,與共戰諍,故民主皆來,即四魔中天子魔也。乃至人間惕、夜叉、時媚等鬼,管屬天魔,爲其巡邏,防遏行者,不許出界。故大品云:菩薩不説魔者,名菩薩旃陀羅。

次、禪發者,謂:根本四禪、特勝、通明、九想、背捨,乃至念佛神通等,禪隨近熟者,而發其相,相最難知。

次、諸見者:乃至百四十見。

言上慢者,既伏見已,謂爲深詣,濫叨上位,是故須識。

次、二乘者,昔發小志,由兹習生。

次菩薩者:三藏、通、别、三菩薩心,由習而現。

如上諸境,並須觀力而調伏之。並在本文,不可具抄。

故一家觀法,入道次第,稍異諸説,以附諸經成行相故,則内順觀道,外扶教門,依之修行,必不空過。縱此生未獲,爲種亦疆,意氣博達,該括包籠,盡未來際,不復改轍。若依之修行,咸須口訣,方成一家行相。

湛然所見暗短,禀承無功,本文三百餘紙,略此多有不周,雖俛仰以赴嚴命,實恐失大師深旨。諸有不逮,敢望通恕云耳。

止觀大意竟